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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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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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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谁知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伤这一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严* 山东-泰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29 05:55:32 21人阅读

你好,我有一朋友昨天和邻居发生争执故意伤害到对方,现在咨询了解一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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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就针对你提出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伤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被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你们如何追究对方的责任。
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那么被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那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当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医疗等费用。
3、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017-12-29 05:5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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