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三十日。
解析:
车辆违章被电子眼拍到的,最迟应当在收到违章驾驶信息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根据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
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专业解答对交通违法行为,建议半个月内处理,否则可能产生累积罚金,影响车辆年审、保险理赔等。现场违法需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否则需承担滞纳金;非现场违规(如摄录、违停警告)验车前处理则无需滞纳金,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未缴款将计算滞纳金。
专业解答对交通违法行为,建议半个月内处理,否则可能产生累积罚金,影响车辆年审、保险理赔等。现场违法需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否则需承担滞纳金;非现场违规(如摄录、违停警告)验车前处理则无需滞纳金,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未缴款将计算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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