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福州法律咨询 > 福州医疗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陈** 福建-福州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3.09.26 09:48:16 388人阅读

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福州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若是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院要赔偿,这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
解析:
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若是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院要赔偿,这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在法定情形下,会推定医院有过错,则医院也需要担责。法定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2023-09-26 09:58:1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