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下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两个电动车相撞,对方撞到我并摔到受伤. 我未受伤,经交警判定对方主责,我次责,但目前对方情况较严重住了半个月院. 出院后向我索要一系列赔偿,其中医疗费用30000*0.3=9000 误工费 出院医生建议不能工作修养6个月每个月次责承担2000,总费用2000*6=12000 出院后还在继续治疗,想要额外医疗费用5000. 想向您咨询一下,这种赔偿合理吗,误工费应如何计算,如果走诉讼程序赔偿会比这个多吗,感谢回复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 责任认定 伤情 收入 损失等相关证据来 赔 ;
我长期代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微.信手机同步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 ,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023-09-22 08:59:0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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