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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涉嫌罪名是怎样的呢?

张** 黑龙江-齐齐哈尔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20 07:02:38 1217人阅读

朋友因为醉驾导致他人死亡,现在对方家人在闹,请问律师先生关于这个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涉嫌罪名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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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的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2.对于醉酒驾驶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发生,并且造成重大伤亡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是“并且”的关系,就是说要满足所有条件,即同时满足醉酒驾驶肇事放任危害后果,造成伤亡。
3.不过这只对于是醉酒后构成此罪的一种情形,要构成此罪不一定非要醉酒,也就是说醉酒后这样的构成此罪,不醉酒驾车冲撞的也是此罪,为什么将醉酒的情形要明确单列出来,一是表示对于醉酒驾驶的处罚认定,二是学界对于醉酒后行为人的意识状况一直有争议,犯此罪一般要求行为人是故意,而醉酒时人的精神状态比较恍惚所以很有争议,但是依据通说自己喝醉酒本身自己就有过错并有注意义务,所以按照正常来对待。

2017-12-20 07:1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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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侵权行为致受害人生命权丧失,对死者在致残前或生前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因丧失扶养,应赔偿其扶养费损失。
  醉酒驾驶的行为人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致人死亡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上就是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涉嫌罪名的相关解答

2017-12-20 07:03: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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