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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结论: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加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解析: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加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您好,针对您的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问题解答如下,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非居住房屋,一般情况下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认定: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区、县劳动部门核发《非正规就业许可证》,以及区、县民政部门或街道核发《社区服务证》的持证人所使用的居住房屋,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您好,关于拆迁非居住房屋要如何补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非住宅房屋的货币价格补偿包括两部分内容,房屋区位补偿和地上物价补偿。计算公式为:非住宅房屋拆迁价格区位价格×1×2×3×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其中,1代表的是容积率调整系数2代表的是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3代表的是规划用途调整系数,当规划用途为市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时为0.7,其他情况下是1.0地上物补偿价的计算按照各市、地、县有关规定采取的成本估价法,用房屋重置成本法结合成新进行计算。2、其他补偿除去建筑本身的价格补偿,还会对经营损失搬家等由拆迁造成的损失做补偿,具体如下:(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专业解答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是否有明确的标准1.对于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的非居住房屋征收工作,补偿款项应根据被拆毁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计算。
专业解答非住宅用房拆迁补偿包括住房建造、装修成本,土地使用权费用,设备搬运安置费(含运输、安装调试),无法使用设备的折旧价补偿,以及因拆迁导致的停产经济损失。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知悉行政行为或利益受损之日起算。赔偿额依据房产证(城市)或宅基地权证、测量数据(农村),结合法律法规和市场价值确定。征地补偿遵循民主协商、合法合规、平等公正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专业解答非住宅用房拆迁补偿标准依据被拆迁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市政或公共项目则遵循市政府政策。补偿方式可为货币或房屋,均按货币补偿标准计算,差异需平衡。拆迁导致停产停业需支付补助费。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按住宅标准补偿,并支付经营性补助费。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针对于河南省非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律师解析 一种是原地安置,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律师解析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2、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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