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平顶山法律咨询 > 平顶山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

陈** 河南-平顶山 个人债务咨询 2023.09.15 15:49:44 422人阅读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平顶山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平顶山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具体区别有以下几种。
解析: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是:共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普通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023-09-15 16:19: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