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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具体的程序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进行。
解析:
有如下程序:
宣布法官到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
宣布开庭;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原告宣读起诉状;
被告答辩;
双方举证、质证;
双方互相辩论;
最后陈述意见;1
0、法官宣布休庭(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2023-09-14 11:50: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