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为冲动打了被人,应该算是故意伤害罪,因为害怕他逃跑了,问一下故意伤害罪会被通缉吗?
轻伤案件如果嫌疑人拒绝赔偿的,公安机关应当做刑事案件立案,如果调查取证能充分证实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应当对嫌疑人进行拘留,在逃的就应当进行通缉。反之,如果双方协商好了赔偿,一般就不会拘留、逮捕,还有就是即使没赔偿的,但公安机关一直收集不到足够证据的,也不会通缉。
2017-12-16 16:49:29 回复
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一定会被通缉,如果犯罪分子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公安机关会予以通缉。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布,超出自己管辖地区范围的通缉令,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应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逃走时的着装打扮、体貌特征和简要案情。有照片的要附照片。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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