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如下。
解析: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该房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资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看情况:一、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专业解答离婚房屋增值增值部分计算方法是: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如果房产是一方全款购买的,且当事人的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并不足以导致财产价值的增加的,则房产增值部分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专业解答离婚期间房产增值分割:①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明确归个人,增值属个人财产;②婚前首付加贷款购房,增值按共同偿付比例计算;③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增值视为夫妻共同财产;④无论婚前婚后购买,只要双方出资,增值部分作为共有财产处理,协商不成法院裁决。
专业解答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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