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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5,5/6

ask****704 山东-枣庄 人身侵权咨询 2017.12.10 17:21:26 2221人阅读

1,3/4,4/5,5/6,6/7椎间盘突出并椎管狭窄;2,颈椎骨质增生,4/5椎间盘水平颈髓水肿.能构成轻伤一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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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按《工伤保险条例》rn工伤认定rn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n(四)患职业病的;r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n
2.颈椎间盘突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不能申报工伤认定

2018-01-21 10:5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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