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因胁迫、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且一般情况下,撤销婚姻的时间期限为一年,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专业解答撤销无效婚姻登记诉状的内容有:原告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对于因无效的婚姻而提出起诉的 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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