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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范围与原则是什么

王* 广东-中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23.07.15 11:21:42 488人阅读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范围与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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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的分割范围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为,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一、婚前财产是多久能够算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不会在婚后变为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划分是以婚前和婚后时间作为划分节点的,两人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后也不参与财产分割,领结婚证之后划定为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所有。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15 11:2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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