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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淫秽物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罗** 山东-聊城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3.07.12 05:35:58 478人阅读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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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淫秽物品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
《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淫秽的、录像带、录音带、、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一)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不满一百盘(张)的;
(二)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不满二百盘(张)的;
(三)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不满二百副(册)的;
(四)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不满一千张的;
(五)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淫秽物品在前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最高数量五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淫秽物品在第一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五倍以上,或者在第一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五倍,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活动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二)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三)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四)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的;
(二)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三)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后果特别严重的。
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构成犯罪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的标准处罚。

2023-07-12 05:3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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