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如何写问题解答如下, 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xx等场所;
(二)不得与xx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xx等活动;
(四)将xx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本告知书已收到。
被取保候审人:xxx
x年x月x日
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适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准确限定保证金的具体适用对象,合理确定保证金收取的数额幅度,严格保证金的交纳、收取、处理方面的管理办法,使该项法律制度在运作过程中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告知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如下:当事人诉讼权利:1、原告享有起诉的权利,起诉有放弃、变更或 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2、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义务:1、必须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必须遵守诉讼程序。服从法庭指挥。
律师解析 权利义务告知书有五种,分别为: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为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自收到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之日起的15至20日内,本案将正式进入开庭流程阶段。 之所以有这样的安排,主要源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明文规定法院必须在发出起诉通知书过后为被告预留15日的举证期限,紧随其后,审判机关还需以法定方式向众多当事人发放开庭传票。 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时,务必于开庭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发出具体通知。 因此,各有关主体及其陪同人员仅能于开庭前两日收到相关开庭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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