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划拨土地转让合同怎样生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1、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合同有效。
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实质是尚未完全取得转让土地的权属,因此,通常应视为无权处分。但是合同签订后,有权批准核发土地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转让方核发了土地使用证或者批准了转让行为的,该项办证或者批准行为应当视为对转让方无权处分的追认,因此,此时合同有效。
2、一地多卖,合同均有效。
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1)办理变更登订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交付土地。
(2)均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的,有权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3)均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开发的,先行交付转让款一方有权要求交付土地,办理变更。
(4)合同均未履行的,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一地多卖,属于欺诈行为,不是无效合同,受让方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几个受让方都不行使解除权,而要求履行合同时,只能按照不动产产权转移的登记原则来处理,即登记优于占有,占有优于交款,交款优于先签合同。
3、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
但是前或申请仲裁前经批准的,合同有效;合同性质为补偿性质,而非出让合同。
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然无效。如果或者仲裁前,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或同意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受让方有权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转让方对划拨土地不享有出让土地的相关权益,因此,其所签转让合同主要是对其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合同,而非土地转让合同。如果受让方要取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必须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出让土地手续。
专业解答划拨土地出让金计算基于成交价或基准地价,若成交价低于标准,按基准40%计;转让时亦同。受让方如对金额有异议,可委托评估,以评估值40%为准。购让金成本价不超过总土地价格60%。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地价评估、拟定出让方案、审批、发放通知书、公开交易和签署合同,最后办理出让手续。
专业解答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原则上不允许未经授权转让。然而,若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并满足以下条件,可获准转让: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明晰;四、依法履行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缴纳义务。满足上述条件,方得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专业解答划拨用地流转需依法进行,首先确保获取途径合法,经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书面许可;土地用途须符合划拨批准文件规定。流转需通过买卖、赠与等法律认可方式,并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转让时,如人民政府按国务院规定免于出让手续,转让方需上缴土地收益或按规处置。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执行。
专业解答划拨用地未经政府批准不得转让。转让房地产时,需按国务院规定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专业解答划拨用地未经政府批准不得转让。转让房地产时,需按国务院规定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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