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江苏扬州市江都区的,11月9号我在下班骑电动车途中被私家车撞了,当时驾驶员报了警,并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当时晚上我就去医院做了各项检查,结果是左腿半月板二度损伤,双膝有积液,肌肉拉伤,医生要求住院,住了15天配了药出院了,出院证明需要休息一个月,加强营养及锻炼!关键是上面写了,如双膝盖疼痛及腰部疼痛要即时去医院治疗!以后这疼痛谁付钱?现在出院我和肇事司机到保险公司去谈事,补充下肇事司机是全职,保险公司给我每天工资算110元我住院15加上在家休息30共计45天!而保险公司只给我算30的工资,另外15天我找谁算?另外现在营养费是怎么补贴的?保险公司只算了我住院15天的伙补是按20元算的补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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