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六级一次性赔偿标准”的相关解答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6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6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对相关情况处理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专业解答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各地规定不太一样,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定的。有些地方可能是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一定的月数来算的。具体的金额,你得去看看你们当地的法规。
专业解答关于九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如何计算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各地方相关法规制定详细标准如下:1、对于因工伤导致伤残者,根据伤残级别,由社保基金一次性支付九个月之规定月数的个人应得工资做为伤残补助金;2、如工伤人员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到期、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期满,或者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批准时,可获得以上规定的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专业解答重伤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当员工被评定为二级伤残时,他们通常会得到一系列形式多样且金额可观的赔偿项目。其中最重要的是一笔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这部分金额为其正常工资水平的25个月。此外,还需要按照每月发放的方式给予那该名职工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这个比例基本上与他原本的工资水平相同,即占到80%左右。最后,除了上述两项主要奖励外,还包括了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内的其他补偿项目。
专业解答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主要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员工七个月的个人薪资来发放的。不过,各个地方的行政法规对后两项的赔偿标准规定有所不同。在一些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可能是几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而在其他地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有相应的规定。
专业解答浙江省四级工伤赔偿包括伤残补贴、辅助器具补贴、生活补贴等。伤残津贴按平均工资的75%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有工资,需要护理的有护理费。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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