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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第二抚养人可否取得抚养权?

曾** 浙江-宁波 子女抚养咨询 2017.12.03 14:39:24 23人阅读

你好律师,请问抚养权第二抚养人可否取得抚养权?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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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顺位这东西,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要,那么死亡一方的父母能拿到抚养权,不然就拿不到

2017-12-03 14:4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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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应该是监护人吧,按照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的监护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予以撤销,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以上是关于抚养权第二抚养人可否取得抚养权的解答。

2017-12-03 14:41:24 回复

第二次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
如果第二次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是从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
第二次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为此,第二次离婚的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15日,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六个月。
一般情况下,在第二次离婚,确切的第二次离婚时间以电脑系统记录的生效时间再过六个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打人致轻伤二级,对方不和解的话,涉嫌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法定刑期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3、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根据人体损害鉴定标准,法医鉴定为准,一级严重一些,二级轻一些,都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4、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建议与受害者多沟通,积极赔偿,可以要求法院介入调解,获得和解的几率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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