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是否构成重婚罪,须确定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犯罪嫌疑人有配偶,即未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或是明知对方有配偶;二是嫌疑人与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即其邻居、亲友等认为他们是夫妻或彼此以夫或妻相称。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的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原创作者:A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现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由于各种因素,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父或母)实际并未与孩子实际生活在一起,而实际是孩子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父或母)共同生活,那么在此情形下,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否还需要依据协议约定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呢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抚养孩子一方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全部或部分。
2、针对上述情形,孩子实际是与没有抚养权一方共同居住生活的,那么首先作为没有抚养权一方应该变更抚养权,否则仍然要根据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抚养权是依法定权利,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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