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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既然是同居关系,如果没有财产和子女纠纷,自己分开即可,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17-11-30 09:43: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