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日喀则法律咨询 > 日喀则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个税房屋贷款扣除比例该怎样填

个税房屋贷款扣除比例该怎样填

袁** 西藏-日喀则 房产纠纷咨询 2023.05.02 18:41:05 380人阅读

个税房屋贷款扣除比例该怎样填

其他人都在看:
日喀则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日喀则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具体填报:
1、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2、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
3、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4、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5、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6、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7、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8、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9、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2023-05-02 18:42:0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