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专业解答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允许其进行转让活动。然而,对于采用出让方式获取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而言,当该土地需要进行转让时,需严格遵守出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已如数交纳了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且需要持有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专业解答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且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用于农业用途。转让方式包括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拍卖等。转让时需要获得超三分之二村民或代表的书面批准,并向乡镇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在特定条件下,土地属性可以改变并自由转让,例如国家征收后转为划拨用地,或符合规划的企业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原因转移。
专业解答非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将由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转让方必须合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不得违反合同条款。
专业解答非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将由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转让方必须合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不得违反合同条款。
专业解答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符合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如以划拨方式获得,需补办出让手续并缴付出让金。总之,转让需遵循规定流程。
律师解析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取得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律师解析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如下: 一、原则上来说作为集体用地只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集体土地使用权在集体组织内部可以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拍卖等形式自由转让。 二、通过走批准途径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直接变更土地性质使其得以自由转让。 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国家征收、征用后改为划拨用地,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有偿出让。二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律师解析 农村集体地使用证办理手续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农民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村镇规划许可证明及有关审批材料。 4、国土局确定的其他审批材料。 二、具体办理程序: 1、农户向当地镇街道国土管理所提出办证申请。 2、农户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同意证明。 3、国土管理所组织人员现场丈量核实,填写并收集有关证件材料。 4、国土管理所核查后,将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发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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