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银行卡就被冻结了,那样是合法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第24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2023-04-28 09:09:54 回复专业解答法院执行行为能否冻结所有银行账户在面临被强制执行时,并不是必然要将全部的银行账户冻结。通常是依照执行申请者的实际要求来针对性地进行查封。在法律实践中,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动用国家权威力量,根据具有生效法律效力的文书记载的明晰、具体的执行事项,对民事责任方施加压力以使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从而确保受益方的权益得到实现。
专业解答在一般的情况下,法院并不会主动进行物品的解冻操作。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所拥有的银行存款以及各类现金等资金的冻结,其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并且在此基础上,法院还享有延长有效期三个月的权力。
专业解答银行卡在法院执行程序中被冻结的自动解冻时间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采取被告人财产限制措施以保证司法程序的推进和公正性,然而此类强制手段并不包含自动解除冻结功能。关于具体冻结执行的时限要求如下:首先,人民法院对被判定有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各类资金的制约期不应该超过六个月,在特定条件下,此阶段性封锁可以进一步延迟至长达三个月。
专业解答关于法院在冻结银行卡后进行划扣的操作,是否需要通知被执行人的问题毫无疑问,当法院采取措施冻结账户时,将会对涉案双方进行及时的告知和通告。依据本国的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行动时,必须就有关财产权益问题做出明确的裁决,并将这些决定文件邮寄给被执行方以及申请执行方。
专业解答当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通常会尽快启动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程序。根据规定和实践经验,这个过程一般需要数天到几周的时间。不过,具体需要的时间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机构的工作效率以及银行的配合程度等等。要是情况比较紧急,法院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快处理流程,以便在较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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