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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2011年4月份离婚,离婚后有家典当公司超起诉我了,说我的前夫2010年7月份向他公司借了37万,月息5%,说是夫妻共债务,但那笔钱我真的不知道,是拿去赌博了,我又没有实质证明赌博证据,我现在被列入执行人,怎么办,能不能根据2017年3月份新的婚姻法24条申诉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您好,可以申请再审的,只要有新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夫妻关系存续之间,就可以,建议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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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吴律师,这个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咨询单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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