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日照法律咨询 > 日照学校侵权法律咨询 >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包括什么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包括什么

吕** 山东-日照 学校侵权咨询 2023.04.22 18:20:14 336人阅读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包括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日照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日照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专业分析:
1、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一般是指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学生的近亲属。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4-22 18:22:14 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广泛吸取各国及国际消费者保护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权利,主要包括:  1、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2、消费者的知悉权,是指消费者所依法享有的了解与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有关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的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及接受的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之间进行的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的权利。  5、消费者的索赔权,是指消费者对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时,所享有的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的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的受教育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消费者的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的权利损害消费者的监督权,是指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保护工作进行监察和督导的权利。最后还有一项权利是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未作明确规定的,消费者保证得到可供商品和服务的权利,这也是消费者满足消费需要的最基本权利之一。

对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在于“无过错者”,有过错者是无法请求和获得赔偿的。在审判实践中不能拘泥于该条所限制的“无过错者”,而应依照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民法原则,采取区别过错、过错相抵的原则来裁判案件。只要一方存在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赔偿情形,另一方不论有无过错及过错大小,都允许其提出赔偿请求,同样,也应允许另一方提出相应的抗辩,并在审判中查清损害的事实,区分过错的有无、大小和程度,在过错相抵之后,由过错大的一方予以赔偿。这样,才能体现审判的公平和公正,才能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婚姻家庭中,一方有可能因为另一方的虐待而产生婚外情,也可能因为另一方不关心而产生婚外情,也可能因为另一方懒惰、游手好闲、好逸恶劳、赌博恶习、小偷小摸等产生婚外情,还可能因为另一方婚前的性行为而产生婚外情,甚至还可能因为对方有了婚外情而产生婚外情。在这些情况中,出现重婚、同居、虐待、遗弃等固然是重大过错,但仅仅因为不关心、懒惰这类相对较小的过错就失去损害赔偿请求权,甚至被重婚者、同居者、施暴者以此作为抗辩,使受害者赔偿请求落空,这不能不说有失公允。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和审判实践中是大量存在的,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出现大量过错相对较小的一方丧失请求权这一不良状况,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作用就很难正常发挥,很难取得立法本意上良好的预期效果,甚至极有可能成为“银样蜡枪头”,好看不管用。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同的损害形态侵害的是不同的权利主体。在重婚、同居中,侵权方是重婚的配偶和第三者,因而其诉讼主体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配偶双方,有过错的第三者应作为共同侵权者参与诉讼;对于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因为暴力、虐待和遗弃的对象可以是配偶一方,也可以是家庭的其他成员(毫无疑问,虐待、遗弃、施暴于其他家庭成员都会成为离婚的理由),在此情况下,暴力、虐待和遗弃的受害家庭成员有权参加到离婚诉讼之中,并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不同于其他损害赔偿,可以单独提讼,它必须依附于离婚诉讼之上,在离婚的同时提出。有的同志认为对于第三者的赔偿请求应另外诉讼。笔者认为,离婚赔偿涉及到第三者的必须是共同侵权,若不是共同侵权,第三者就没有赔偿责任,更不用说参与诉讼了。如因为第三者的关系,配偶一方对配偶或家庭成员实施的虐待、遗弃和暴力行为,因其并非是第三者的直接侵害行为,而只是配偶一方的单独侵害,并不构成共同侵权,第三者不是赔偿义务主体,也就根本不应该参与诉讼。只有共同侵权,第三者才与义务主体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够成为赔偿主体加入诉讼。在此情况下,第三者应当作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不存在另案问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专业解答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常见的情况有交通事故、职业伤害事故、冲突纠纷、医疗失误等,这些情况会对人体造成实质性伤害,甚至导致终身伤残或死亡。在这些情况下,受害者或其法定亲属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2024.10.24 1744阅读
  • 人身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关键要素:第一,得有对他人人身权益的侵犯行为,比如暴力或车祸;第二,受害者身体或健康得受到实质伤害;第三,侵害行为和损害结果要有必然联系,即损害得由该侵害直接导致;第四,加害方主观上要有过错,可能是故意或粗心大意。

    2024.10.24 1722阅读
  • 人身损害赔偿要件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人身伤害索赔需要考虑这些要素:一是侵权行为,也就是对别人身体进行侵犯;二是损害结果,比如身体受伤、残疾甚至死亡;三是清楚的因果关系,损害是由侵权直接造成的;四是侵权方主观过错,是故意还是疏忽。

    2024.10.11 1901阅读
  • 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伤害赔偿范围不包括几种

    专业解答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事宜时,一般来说,赔偿范围不包括受害人故意导致自身损害的情况。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即受害人故意导致自身损害,他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损害完全是由第三方的过失引起的,那么加害者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仍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024.10.06 1369阅读
  •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人身伤害赔偿的范围很广,包括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如果因为受伤而无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也需要赔偿损失收入。如果致残,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如果身故,就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4.10.06 168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