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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再婚,母亲是否还具备继承的有关权利呢?

唐** 湖北-黄冈 结婚咨询 2017.11.24 19:45:23 17人阅读

您好,我们家情况是这样的,父亲去世母亲再婚了。在这种情况下,母亲是否还具备继承的有关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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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没有立遗嘱,则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你父亲的父母,你父亲的子女、你父亲的配偶(卒,不考虑))按人头均分。也就是说如果你爷爷奶奶已过世、你又没有兄弟姐妹的话,那么就是你一个人的。
假如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效力有明文规定,这里不详述),则法律规定是按遗嘱分配。

2017-11-24 19:57:23 回复

继承的顺序根据《婚姻法》第十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婚前婚后并没有关系,婚前财产的说法是针对离婚时分割财产才有效力的。那么就本问题而言,能够继承的遗产有你父亲个人全部财产和他与你继母婚后所有财产的一半。根据上面《继承法》所规定的顺序:你继母、你继母的子女、你、你父亲的父母共同平均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但有例外是你父亲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声明如何分割自己的遗产,那么就不会法定继承了。另有例外,你可以举证你继母的子女没有赡养你父亲。~~~~~~~~~~~~~~~~~~~~~~针对你补充的问题,你母亲去世的时候她的遗产范围应该有:她自己个人所有财产和你母亲同你父亲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那么,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们继承了上述你母亲的遗产之后,你父亲继承的那部门就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了,不属于和你们共有的。若你父亲去世之后,就想我之前回答的那样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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