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三亚法律咨询 > 三亚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关于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怎么认定?

关于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怎么认定?

陈** 海南-三亚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24 09:33:07 6人阅读

您好,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还有很多事情不太清楚,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了解,关于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怎么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三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三亚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7-11-24 09:41:07 回复
咨询我

认定本罪:
(1)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2)行为人必须是违反国家关于出版方面的规定,实施了向他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提供书号的行为。
(3)这一行为,必须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后果。
(4)行为人在提供书号时,并不明知该书号将被用于出版淫秽书刊,即主观上对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后果不具有直接故意。
以上就是关于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怎么认定的回答。

2017-11-24 09:35:0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