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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应当予以立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汪** 广东-珠海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23.04.01 17:18:04 429人阅读

玩忽职守罪应当予以立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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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三十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2023-04-01 17:2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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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玩忽职守悔罪认罪书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玩忽职守悔罪认罪书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当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是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

    2024.08.10 17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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