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由以下几大部分组成:(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上所含各类建筑物、附着物等财产的行为;(2)产生了实质性的物质利益收入;以及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活动。1.所谓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后获得收入的情况,系指向社会公众出售或采用其他方式有偿转移任何形式的房地产业务之行为,而并不涉及通过继承、赠送等形式无偿转移房地产的行为。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税在下列范围开征:(一)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市的市区。(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城区。(三)建制镇: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建制镇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
专业解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和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专业解答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等特定区域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体均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税费缴纳。因此,征税范围明确为上述区域内的应税收税土地。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 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律师解析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律师解析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税在下列范围开征: (一)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市的市区。 (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城区。 (三)建制镇: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建制镇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 (四)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具体开征的工矿区由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逐级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定。 城市市区、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在开征范围内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已明确的,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者或实际使用土地者纳税。
律师解析 博物馆是否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依据博物馆是否为营利的机构而定,如果是公益性的博物馆,是不需要交纳的。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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