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由单位(快递公司)承受职责,员工不承受职责。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代表无劳动关系,工作牌、派件记录、快递单签字均可证明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侵权职责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职责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导致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受侵权职责。
2.劳动法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有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人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人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之日起建立。
快递员送件的时候都会给收件人致电,在家的就不用说了,一点毛病没有就送了!但是相当大的一部分收件人很多时候是不在收件地址的,上班,出差等等,这个时候收件人要求快递员暂时把包裹放到物业门卫或者超市一类的地方代收,这类地方他们每天要接受很多不同人的包裹,没有几个认识你收件人的!让他们在包裹上签字更是笑话,都不认识你又怎么会帮你盯着包裹,你拿走了就一句谢谢,也有可能连声谢谢都没有,又不收你的钱!所以说要求快递员送物业门卫超市还要签字的纯属扯淡!快递员不放投诉你派件延误!要收件人发个短信给你让你把包裹放到哪里哪里丢了自己负责,问问你们自己你是收件人你会发吗快递公司还要签收率,最后挤压的还是快递员。送,要冒很大风险,还要面临着几天白干!不送投诉!我感觉快递这个行业是没有一丝道理可讲的!干快递运气很重要!碰到讲理的就好干了,碰到没理还争三分的烦死!希望大家体谅一下快递员,夏天顶着烈日风雨,冬天寒雪附身,真心不容易!当然快递员有做错的我们可以去投诉,但是有些事情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的就不要硬把责任都推给快递员了!
这种情况快递公司以外的代收点,一般是会收取部分代收费。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