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惠州法律咨询 > 惠州判决执行法律咨询 >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王* 广东-惠州 判决执行咨询 2023.03.26 14:16:58 472人阅读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其他人都在看:
惠州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惠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2023-03-26 14:18:5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