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镇江法律咨询 > 镇江受理范围法律咨询 >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的程序是什么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的程序是什么

李** 江苏-镇江 受理范围咨询 2023.03.25 02:32:40 482人阅读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的程序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镇江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镇江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2023-03-25 02:34:4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公示催告期满后申报权利有什么规定

    专业解答申报人的票根会被当地的法院来管理的,申报的原因也必须是因为票根被人窃取了,或者不小心丢弃了,申报人还需要写清楚金额,发票持票等细致内容。公示催告需要走法院程序,申报最好在第一时间向法院报备。

    2024.08.29 3562阅读
  • 公示催告后申报权利的救济是什么?

    专业解答公示催告后申报权利的救济是:利害关系人申请公示催告,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权利人的权利如果受到侵害的,在公示催告期间,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同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申报权利。

    2024.08.11 2640阅读
  •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利害关系人还可以向法院申报吗

    专业解答原则上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限届满后不可以再向法院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利害关系人需要在公示催告期间向法院申报,如果有特殊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2024.09.22 349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