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专业解答人身损害致残程度评定的十级标准是什么第十等级:指器官虽有局部缺损及形状变异等情形,但并不影响其基本功能运作,且无需依靠药物治疗维系正常生活的人员。
专业解答人身伤害案件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误工、护理、残疾赔偿金等费用。-赔偿年限:根据受侵害主体的年龄确定,六十周岁以上者,年龄每增一岁赔偿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者,赔偿限五年。-赔偿比例:九级伤残的赔偿比例为20%。-赔偿金额:受实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判定影响,可能波动于数万至数十万元之间。
专业解答九级伤残的赔偿额度需要综合评估,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等。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地公布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标准,从定残日开始计算二十年;如果受害人已满六十周岁,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减少一年;如果受害人已满七十五周岁,赔偿年限则按照五年计算。九级伤残的法定赔偿比例基准为20%。
专业解答八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包括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伙食补助和营养费等。残疾赔偿金则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八级伤残的赔偿比例是30%。
专业解答九级伤残赔偿项目:1)医药费按实际支出;2)后续治疗费需医疗证明支持;3)营养费依伤残程度和医嘱,一般500-5000元;4)住院伙食补助为30元/天×实际天数;5)护理费参照误工或当地护工薪酬;6)残疾赔偿金分城镇(66264元)和农村(22488元)标准,具体按户籍及工作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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