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针对城市规划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这类房屋征收项目归各县市的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或者住建局负责政策,问他们要一整套的政策就行(地方征收实施办法、具体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也由他们具体负责解释相关政策。
第二,因道桥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的征迁项目,同时补偿地上附属物。这类征迁项目归国土局、征地办公室负责政策,直接找他们。
第三,比较复杂,各地差异比较大的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也称城中村改造项目),这种项目各县市的负责部门不同,浙江是归各县市的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也有不少地方是归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的。但,稳妥的办法是先找当地住建局,如果没找对再找当地国土局的对外窗口。
第四,农房改造整村征迁项目,这类征迁项目归各县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农改办具体负责,不用直接找他们,这类征迁项目直接找你们乡镇当地的人民政府的国土所就行。
专业解答拆迁补偿主要的项目有房屋价值补偿费,以及还有周转性补偿,再者就是奖励性补偿,如果拆迁的是属于商铺,那么还会涉及到一笔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在拆迁时就会全部由拆迁方获得。遇到拆迁补偿具体有哪些项目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专业解答有房屋价值的补偿,再者就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和安置费,同时还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奖励性补偿;这些补偿都是会由拆迁方来进行支付,而且补偿的标准是会由当地的政府来进行制定。
专业解答1、土地、房屋价值补偿。2、装修附属物补偿。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搬迁费用、搬迁损失。5、各项拆迁奖励费用。
律师解析 企业拆迁补偿项目包括: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 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律师解析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确定好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付款的方式、付款的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层次、搬迁过渡、过渡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的应该签订的其他款项。 有下列注意事项: 1.明确拆迁补偿的方式。 2.明确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3.了解被拆迁房屋的概况。被拆迁房屋概略能否明晰,将影响被拆迁人可得的补偿款能否恰当合法。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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