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温州法律咨询 > 温州消费权益法律咨询 >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该怎么体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衔接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该怎么体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衔接

李** 浙江-温州 消费权益咨询 2023.03.23 05:31:19 413人阅读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该怎么体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衔接

其他人都在看:
温州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温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多元化救济手段,包括消费者协会调处等社会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实践中损害消费者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多为规模大,涉及面广、涉及消费者人数众多,当前普遍做法是行政手段维权,包括行政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救济的优势在于简便、快捷、成本低、维权力度大。
2、《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亦注重与行政衔接。其中,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第十四条规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裁判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可发出司法建议。通过上述规定,加强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衔接,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消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023-03-23 05:32:1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