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济南法律咨询 > 济南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咨询 >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第14条有什么内容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第14条有什么内容

刘** 山东-济南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2023.03.22 20:42:11 327人阅读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第14条有什么内容

其他人都在看:
济南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济南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除当地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外,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可以兴建的建设项目和控制建设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按照下列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一)省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出具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
(二)需要占用、征收、征用林地或者占用、开垦湿地的,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取水许可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节能评估等分别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四)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省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应当会同前款规定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审批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许可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行跟踪监督。

2023-03-22 20:43:1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