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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清挪用特定款物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李* 浙江-金华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3.03.22 18:28:14 362人阅读

如何分清挪用特定款物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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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明确的主要是骗取特定款物行为的定性问题。骗取上述款项的行为有两种:一种是不属于优抚对象、救济对象、救灾对象的人员,以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优抚款、救济款、救灾款的,这种情况构成犯罪的应以诈骗罪处罚。
2、另一种是夸大、谎报灾情及其他属于优抚、救济范围的事实,骗取国家给予较多的优抚、救济、救灾款项。其骗取的款项如果被用作非民政事业用途的其他开支,则可以以挪用特定款物行为定性,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论处。如果骗取的款项被用于优抚、救济、救灾或其它民政事业,则对行为人宜以违反 党纪、政纪追究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2023-03-22 18:3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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