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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是

赖** 江苏-苏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3.03.22 17:53:49 376人阅读

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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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1)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
(2)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3)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1)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
(2)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1)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
(2)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2023-03-22 17:54:49 回复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衡量贪污罪数额巨大标准如下: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以上就是对2018浙江盗窃罪怎样量刑具体的流程是什么的解释,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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