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淘宝刷单属于犯法行为。日前,上犹三男子因通过购买或网上下载他人淘宝、支付宝账号“刷单”而被判刑。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为赚取外快,李某、张某、赵某在工作之余做起了淘宝刷单工作,因一个账户刷单过多会被永久冻结,三人通过加入刷单群,用于淘宝刷单或转售他人获利。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规定,通过向他人购买或从网上下载获取含有他人淘宝账号等数据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分别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三人都有自首的情节,均系初犯,确有悔罪表现,分别判决三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9个月,分别缓刑2年、1年6个月、1年,并处罚金4万到2万元不等。三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视具体案情确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将被害人被骗的钱财挥霍完的,报警也很难追回赃款。但是如果被害人报警及时,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迅速的,被骗的钱财可以追缴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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