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青岛法律咨询 > 青岛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的主体与客体有哪些

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的主体与客体有哪些

刘* 山东-青岛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3.03.07 18:28:45 453人阅读

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的主体与客体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青岛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

2023-03-07 18:29:4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