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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要转让股份,请问股份转让程序是什么?

潘** 江西-景德镇 经营管理咨询 2017.11.18 10:04:34 123人阅读

你好,我在的公司,其中一位老板想要把自己的股份转让出去,请问股份转让程序是怎样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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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程序可以按以下方式:
1、新老股东双方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
3、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会决议》,到主管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另外,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2010年国税4号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7号公告,股权转让最好经过资产评估,为股权转让方(老股东)提供纳税依据。

2017-11-18 10:05:3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公司股东要让股份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哪位可以告诉我股份转让程序是怎样的?股份转让程序要看是转让人跟受让人之间的关系,有股东间的转让,以及股东跟公司外的人之间的转让。《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程序上,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此处是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此处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以其它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店面股份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订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事宜。一、股份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将持有(地址:)股份中的百分之的股份以万元()转让给乙方(其中包含股份资产及房屋押金和店内存货),乙方同意按此价格的金额购买上述股份,参与共同合作经营。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作为所转让股份的费用,附:甲方付收据一份交与乙方保留。3、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万元(),作为的正常流动资金(附:甲方应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二、保证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保或担保并免遭第三人追讨,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三、责任(合作细节)1、甲乙双方作为的员工,必须正常工作,遵守店内的一切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和所有员工同等对待。2、乙方作为(职务),享受正常待遇及福利及正常支出费用(附劳动合同书中一切条款,正常有效。)3、盈亏分担,甲乙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按季度分享利润及分担的亏损。4、合同签订之时,店内一切产品及设备作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之成本,以外成本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承担,公司宿舍住宿,一切保持不变,房间作为甲方福利,乙方不得有异议。5、如公司发展扩大所需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按股份合同比例出资,乙方不得有异议。6、甲、乙双方由于个人或态度与客人及社会人员产生矛矛盾造成店内任何损失,由本人负责全部损失。四、时间1、本合同有效时间为三年,从月日到止。2、合约期满,乙方作为甲方合作考虑之优先对象,可以继续续约持股。五、帐目1、所有经营及支出帐目,对的所有股东公开,甲乙双方可以提前预约查询。2、每季度分红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甲乙双方共同理帐。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单方面强行解除合同,则不享受当季度分红,并按时间长短甲方付给乙方部分的资金(如下:在合同第一年内,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总投入资金的百分之二十(20%),在合同第二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总投入资金百分之四十(40%),在合同第三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总投入资金的百分之六十(60%)。合约期满乙方可以选择续签合约或者凭收据合同拿回本金(本金为乙方签订合同的实际出资)(附:甲乙方签订的书面变更和解除合同书)。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的股份都不得出让,转包给第三人。3、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阻止的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无相互之责任。4、当发生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无相互之责任。七、争议解决对于涉及到本合同以外的争议,双方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八、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股东同意,并由各方签字之时生效。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及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限制规定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本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同点处股份转让也可以成为兼并的一种手段。它与上市公司的收购的不同点在于: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2、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3、股份转让是“一对一”的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这个公开市场上进行的,收购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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