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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无过错离婚财产该怎样办

王** 广东-东莞 财产分割咨询 2023.03.02 05:40:20 479人阅读

双方无过错离婚财产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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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2、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因此,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3-03-02 05:42:2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无过错方坚持不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第一不会判决离婚的。一审法律判决不准离婚之后的6个月,另一方才可以再次离婚。至于第二次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如果要判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的。虐待,是指以作为或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虐待和家庭暴力存在一定的包容关系,但虐待的性质和程度要比家庭暴力更严重,家庭暴力只是虐待等诸多表现中的一种,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是一项权利,有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除应具备以上过错的情形之外,要要求必须是因上述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离婚,如无错方不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要求以及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因为上述行为受到了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均是赔偿的范围。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构成这一行为的前提是,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应存在有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并且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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