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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不同法院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王* 广东-中山 诉讼管辖咨询 2023.03.01 17:54:16 470人阅读

民事诉讼不同法院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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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023-03-01 17:5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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