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驻马店法律咨询 > 驻马店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想请问一下湖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7的有哪些

想请问一下湖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7的有哪些

母** 河南-驻马店 家事纠纷咨询 2017.11.15 15:00:37 18人阅读

有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问下大家,请问哪位高人知道湖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7的有哪些?大家帮忙解答下,本人万分感谢!

其他人都在看:
驻马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驻马店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第二十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
  
(二)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
  
(三)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
  
(四)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
  
(五)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六)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七)违反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以上就是我对问题湖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7的有哪些的解答,望采纳!

2017-11-15 15:09:37 回复
咨询我

关于问题湖南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17的有哪些的解答如下: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2017-11-15 15:02:3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