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打人反而被打伤,报警后如果情节轻微的,警方可以调节处理,先动手的人虽然为受害人,但是鉴于其对于矛盾的激化负有过错,后动手打人的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无法调解处理的,则需要对打人者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专业解答若因未预料情况导致先动手方受伤并报警,警方可先行调停。虽看似受害方先动手,但考虑其引发矛盾的过失,反方有权请求减少或免除赔偿责任。多次调停不成,需依法追究打人者治安责任。若仅造成轻微伤害,公安可调解,成功则无需刑事处罚;若未达成共识,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若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加害方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但法院会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裁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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