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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能否被转让?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故署名权属于人身权,不可以转让。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具体包括十七项。其中,前四项(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为著作人身权,后十三项(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为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作品的作者可以许可他人行使或者转让上述后十三项权利,并获得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说,对于著作财产权,作者是可以依法自由进行处分并获利的。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二、著作权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著作权转让满足下列条件时合同生效,著作权自合同生效时转让。换而言之,著作权转让满足以下条件则生效:
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合同生效,著作权转让就生效了,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当事人已经拥有著作权的技术成果,合同的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转让的著作权是著作财产权,而不是著作人身权,人身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能否被转让?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一份(网上填写),要求:其中“权利取得方式”栏选择“继受取得”-“受让”,原登记证书号需填上。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一份。
3、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二份。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5、《代理委托书》。二、软件著作权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填写《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其中“变更理由说明”栏务必填写清楚;
(2)完整的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原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4)新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5)下载《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
(6)单独用A4纸写一份《变更理由》,加盖公章。
2、软件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填写《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其中“变更理由说明”栏务必填写清楚;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3)原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4)单独用A4纸写一份《变更理由》,加盖公章;
(5)下载《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
3、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
(2)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
(3)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4)所有提交的资料均一式一份。三、软件著作权转让、变更注意事项
1、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每次100元,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在上文中,为大家带来了关于软件著作权转让、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材料的相应格式要求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了解关于软件著作权的其他内容,您可以在成都合同纠纷律师的知识栏目进行查询。
2023-02-11 15:51: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