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滨州法律咨询 > 滨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

罗* 山东-滨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3.02.11 12:50:21 383人阅读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

其他人都在看:
滨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滨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关于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2023-02-11 12:51:2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及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出等。这些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2024.10.07 2048阅读
  • 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税在下列范围开征:(一)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市的市区。(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城区。(三)建制镇: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建制镇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

    2024.09.01 2069阅读
  •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专业解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和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024.09.01 1862阅读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专业解答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等特定区域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体均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税费缴纳。因此,征税范围明确为上述区域内的应税收税土地。

    2024.05.19 2181阅读
  • 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有什么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3 1910阅读
  • 农村宅基地在土地使用范围上建房是否合法?

    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在土地使用范围上建房合法。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经法定审批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属物。 (2)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以将建造的住房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农户。住房转让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随之一并转让。由于房屋可以继承,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实质上也可以继承。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

    2025.05.15 1409阅读
  •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有什么?

    律师解析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2025.05.14 1121阅读
  •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 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2025.02.25 1333阅读
  • 免交土地使用税的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025.02.24 1160阅读
  • 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税在下列范围开征: (一)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市的市区。 (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城区。 (三)建制镇: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建制镇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 (四)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具体开征的工矿区由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逐级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定。 城市市区、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在开征范围内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已明确的,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者或实际使用土地者纳税。

    2025.02.23 149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