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如因感情不和,都有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被起诉的一方就须应诉。在应诉之前,首先确立是同意离婚,还是不同意离婚。如果同意离婚,就往离婚这方面进行答辩,阐述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由;如果不同意离婚,就往不离婚方面进行答辩,对起诉方的起诉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阐述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事实。如果有相应的证据给予证实是更好的。
2017-11-12 16:47:36 回复
您好,诉讼离婚后注意保护好家庭财产;当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就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咋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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