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最近想要了解一下投放危险物质罪辩护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又是什么,怎么定义的,构成要件又是怎么样的
关于投放危险物质罪辩护,基本概念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为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及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即符合本罪的要求。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的安全,其侵犯的对象多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17-11-10 12:5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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